舟山世纪太平洋化工有限公司
V2200、V2300罐组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V2200、V2300罐组技术改造项目
2、建设单位:舟山世纪太平洋化工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技术改造
4、建设地点:舟山市定海区马岙街道进港路68号
5、投资总额:1390万元
6、主体工程内容及规模:
为填补舟山北部港区燃料油供应空白的现状、促进业务发展、降低现有罐组安全风险等级,建设单位拟将现有工程V2200罐组4个(V2205、V2206、V2207、V2208)、V2300罐组4个(V2309、V2310、V2311、V2312)共18万立方米轻油储罐改造成燃料油储罐,改造内容包括储罐增加蒸汽加热盘管、储罐保温系统、储罐中央旋喷器,并新增一条燃料油管道、1条蒸汽管道,储存油品变更为燃料油、棕榈酸化油、B40生物柴油、B24生物燃料油、棕榈仁油,油品通过企业现有码头装卸。技改项目实施后企业码头吞吐量、储罐周转量均不发生变化。
二、项目周边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技改项目储罐改造工程位于舟山市定海区马岙街道进港路68号现有工程罐区内、管道经厂区陆域西北角由中海石油舟山石化有限公司进入厂区,终点位于V2309~V2312储罐。企业现有工程厂区外东侧为西围河,河道东侧地块规划为三类工业用地;厂区南侧为自然山体,山体南侧为规划二类工业用地;厂区西侧为自然山体,隔山为中海石油舟山石化有限公司;厂区北侧为近岸海域。
技改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具体见表1。
表1 工程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其位置汇总一览表
名称 |
经纬度坐标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本项目厂址方位 |
相对本项目厂界距离 |
环境空气 |
马岙街道 |
北海村 |
E122°6'5.948" |
N30°9'3.699" |
居住区 |
居民 |
环境空气二类区 |
南侧 |
930m |
三江村 |
E122°7'8.314" |
N30°8'32.697" |
居住区 |
东南侧 |
2300m |
三星村 |
E122°5'42.939" |
N30°8'19.654" |
居住区 |
西南侧 |
2400m |
团结村 |
E122°5'41.645" |
N30°7'21.364" |
居住区 |
南侧 |
4000m |
马岙村 |
E122°5'57.426" |
N30°7'10.005" |
居住区 |
南侧 |
4300m |
五一村 |
E122°6'28.342" |
N30°7'19.227" |
居住区 |
南侧 |
4400m |
马岙街道中心幼儿园 |
E122°6'8.018" |
N30°7'28.589" |
文化区 |
南侧 |
3800m |
马岙中心小学 |
E122°6'2.261" |
N30°7'25.300" |
文化区 |
南侧 |
3900m |
马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122°6'7.047" |
N30°7'25.820" |
医疗区 |
南侧 |
3900m |
万安塘遗址 |
E122°6'37.155" |
N30°9'21.251" |
文化区 |
东南侧 |
390m |
凉帽蓬墩遗址 |
E122°5'47.676" |
N30°7'39.820" |
文化区 |
南侧 |
3600m |
小沙街道 |
毛峙村 |
E122°4'51.600" |
N30°9'7.971" |
居住区 |
西侧 |
1800m |
东风村 |
E122°5'24.263" |
N30°8'44.586" |
居住区 |
西南侧 |
1800m |
庙桥村 |
E122°4'34.332" |
N30°8'15.016" |
居住区 |
西南侧 |
3400m |
小沙初级中学 |
E122°4'31.615" |
N30°7'36.784" |
居住区 |
西南侧 |
4400m |
滨海社区卫生站 |
E122°4'49.725" |
N30°8'57.853" |
医疗区 |
西南侧 |
2100m |
干览镇 |
双庙村 |
E122°7'42.674" |
N30°7'50.390" |
居住区 |
东南侧 |
3800m |
地表水环境 |
西围河 |
地表水环境 |
地表水水质、水温 |
GB3838-2002 III类 |
东侧 |
200m |
声环境 |
厂界外声环境质量 |
GB3096-2008 3类 |
/ |
200m |
地下水 |
地下水环境 |
潜水含水层 |
GB/T14848-2017
III类 |
技改项目厂区及周边6km2范围 |
土壤 |
土壤环境 |
土壤环境 |
GB36600-2018
第二类用地 |
企业占地范围及厂界外0.05km范围 |
近岸海域 |
近岸海域 |
海域海水水质、水生生态 |
GB3097-1997 四类 |
北侧 |
/ |
三、工程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环境空气影响
技改项目新增污染源非甲烷总烃正常排放情况下各项短期、长期浓度评价范围内最大贡献浓度占标率均能满足相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叠加现状浓度、区域内在建项目污染源、扣除以新带老污染源后正常排放情况下各项短期、长期浓度评价范围内最大预测浓度占标率均能满足相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
2、水环境影响
技改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废水,现有储罐生产废水收集后经依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新改扩建二级标准后由排放口排入近岸海域,可实现达标排放。
3、地下水环境影响
技改项目罐区已做好防腐、防渗、防漏措施,新增管路均架设于离地管架,正常情况下储运介质不会对地下水造成直接影响,因此,在实施严格的防渗、建立完善的地下水监测系统,强化地下水应急的基础上,从地下水环境保护角度看,其影响是可接受的。
4、土壤环境影响
技改项目实施后土壤中石油烃(C10-C40)叠加现状值后均能满足GB36600-2018《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表1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技改项目建设对土壤环境影响可接受。
5、声环境影响
技改项目主要噪声源来自各类机泵设备,属于连续稳态噪声源,根据预测可知,技改项目噪声经减振、隔音和距离衰减后的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本项目的设备在选型上尽可能选择低噪声设备,由预测结果可知投产后对厂界噪声贡献不大,能够做到厂界达标排放。
6、固废影响分析
技改项目运营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可以得到有效的处置,实现零排放,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7、环境风险
技改项目经采取积极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后,可有效防止风险事故的发生。
四、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废水防治措施
技改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废水,现有储罐生产废水收集后经依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新改扩建二级标准后由排放口排入近岸海域。
2、废气防治措施
根据GB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对储罐、动静密封点进行日常管理,减少储罐挥发损耗,装船油气密闭收集,采用“冷凝+吸附回收”油气回收设施,经处理达到GB20950-2020《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油气处理装置排放限值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定期检查设施状况,确保稳定高效运行。
3、噪声防治措施
合理布局,对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更新,使生产设备处于正常工况,杜绝设备在不正常运行状况下出现高噪声现象。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技改项目运营期污水站污泥、罐底底泥、废抹布手套等含油废物、废活性炭收集后在现有工程危废仓库内暂存后,定期委托舟山市纳海固体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回收处置。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对工艺设备、油品、污水管路等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渗漏进入地下水的可能性降到最低程度;罐区内为一般防渗区,罐区地面需做到相应防渗要求;针对技改项目进一步完善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补充完善监测计划,对厂区内现有地下水监测井做好保护工作,建设监测井井口保护装置。
6、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罐组、管线、码头、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等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在企业占地范围内采取绿化措施,扩大绿化面积,种植具有较强吸附能力的植物。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通过对码头装卸过程、物料贮存进行控制,并结合风险监控及应急监测系统对风险源采取防范措施。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舟山世纪太平洋化工有限公司实施的V2200、V2300罐组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触及当地环境质量底线、未突破当地资源利用上线,且不在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之列,符合《舟山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控制要求;技改项目属于G-5941(油气仓储)、G-5532(货运港口),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且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选址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
只要建设单位严格执行“三同时”等环保制度,并认真实施环评报告提出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弃物等治理措施,落实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提高风险控制能力,投产后强化管理,加强风险管控及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等有效防治工作,确保各项污染物达到国家与地方环保相关规定要求,各项污染物排放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及环境风险可控,且项目建设符合环保审批原则。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技改项目实施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及时限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27日)内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环评文件信息。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1、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定海分局
单位地址:舟山市定海区文化路64号
联系电话:0580-2663035
2、建设单位:舟山世纪太平洋化工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舟山市定海区马岙街道进港路68号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13575611902
3、环评单位:浙江同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舟山临城体育路18号海洋科学城A11-702室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580-2619560
舟山世纪太平洋化工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6日